户籍改革背景下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制度立法变革探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3553/j.cnki.llygg.2015.06.042

户籍改革背景下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制度立法变革探讨

引用
在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的财产权益保障遭遇制度性障碍,问题根源在于农民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成员权益,在历史上属于以户籍为标准来分配的一种生存保障性福利,其身份性权利的制度设计已背离社会现实.今后应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作为一项私法财产权来进行立法规制,作为成员权具体权益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则要按照市场资源配置规则来建立.

户籍改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财产权、市场、立法

D669(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本文为笔者主持的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法律保障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BFX171.

2015-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80-18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理论与改革

1006-7426

51-1036/D

2015,(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