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53/j.cnki.llygg.2015.02.035
我国行政诉讼管辖制度之重构
我国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存在诸多的问题.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改革应当结合行政诉讼制度在组织法上的功能,取消基层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设立中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在各高级人民法院增加行政庭的数量;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并且具体规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这是改革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新的出路.
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组织法功能、重构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5-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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