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53/j.cnki.llygg.2015.01.044
作为中国式概念的复合宪政观:理解与反思
将民主、法治、人权等要素置于宪政概念之下的复合宪政观,是当代中国法学界阐释宪政涵义的通说.它折中融合了毛泽东式的民主宪政观和西方式的自由宪政观,是宪法学者面对社会转型期的本土课题,在有限的学术空间内传播西方立宪主义原理的一种智识努力,代表着当代法学界对宪政概念的一种中国式理解.但是各个要素内涵的不确定性及其相互间存在的张力,使得复合宪政观无法消解围绕宪政涵义所发生的争议.摆脱宪政概念中的实体性要素的困扰,达成“依据宪法运行的政治”这一形式性的宪政概念共识,是可行的替代性方案.
复合宪政观、宪政要素、民主、法治、人权
D6(中国政治)
2015-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8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