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视阈下的政府工作报告(1978-2013)考察
文本分析1978-201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发现,中国政府已有初步的法治思维:对民主的认识建立在民主集中制而非人民民主制的基础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安排法律的位置,注重通过对全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运行,逐渐注重通过政法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合理分配经济发展成果的结合获得秩序上的稳定.总而言之,中国政府因自身反腐与建设的需要而逐渐增强了对法律的需求与法律对其权力的规范、约束、监督与制约,它对法律的需求正处在从“法制”到“法治”的路途之中,即它已从法为专政工具向市场管理工具转变,再从政府管理社会的工具,向管理政府与管理社会并重的工具转变和发展.
政府报告、法治思维、法治、法制
D90(法的理论(法学))
本文写作得到重庆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2010春季个人项目的资助项目编号:CDJXS10080012,项目负责人:朱俊.
2014-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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