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不作为的司法审查强度
行政不作为因其隐蔽性、消极性的特点被称作行政执法中的“幽灵”.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行政不作为案件数量呈现递增趋势,对行政不作为的司法审查已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的强度,直接关乎行政权与司法权的配置问题,直接决定司法权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的广度与深度.只有确立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并重的原则,重构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审查强度,结合裁判时机成熟理论,才能逐步加强我国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强度.
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强度、合理性审查、裁判时机成熟理论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4-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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