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质法治的实现——品公务员法第54条
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公务员关于自己在上下级关系中的角色定位存在着对手、助手和把手三种情形.了解上级决定或者命令的意图后,公务员可能会认为上级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认为上级意图有错误后提出或者不提出意见,以及发现上级决定或者命令明显违法时拒绝执行与否,都是在相应制度背景之下,公务员基于不同角色权衡权衡利弊得失后的结果.配套制度缺位或者配套制度忽略对不同角色定位时公务员行为动机的利害关系分析,只要上级决定或者命令明显违法并系公务员执行方得以在社会生活中上演,公务员就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是与实质法治精神相背离的.
上级意图、角色定位、利弊权衡、依法行政能力、实质法治
DF3(行政法)
2009-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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