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的不完备及基克服
立法者的有限理性、"经济人"特征、法律运行中存在的成本以及法律运行中对相应社会文化环境的需求决定了单纯依凭法律实现对社会的完美治理只是一种理想,法律适用于现实并非必然地妥适和自洽.现实中只有通过对完备的立法和法律解释的不懈追求、法律"实质化"的促导、执法中的合理原则和应急原则、司法中的利益衡量原则的运用、以及道德和政策对法律的补充来获致社会治理的"理想图景".
法律、现实、克服
D92(中国法律)
2009-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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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