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社会与国家治理
公民社会是国家与市场经济领域之间的第三域,随着市场经济成为我国的主导经济形式,以及国家的民主化改革,我国应当培育公民社会,促进公民性的发展.国家的治理需要一个讲道德、愿守法的公民社会.依法治国要依靠有良好公民性的公民社会,才能节约治理的成本.以德治国仅以国家权利自上而下地推行难以奏效,通过培育社区公民和社团成员的道德和价值观,由国家予以分层整合,则是实施以德治国方略的一条有效途径.
公民社会、公民性、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D03(国家理论)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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