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115.2021.04.018
全球气候责任与结构性非正义
从严格道德责任概念看,将人为的气候变化简单地归咎为个人责任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它无法满足严格道德责任所要求的主体明确、主观故意和因果关系的三个基本要件.然而如果将气候责任视为集体责任又会面临集体意愿不明确和责任不对等问题.如果能够以更加宏观的视角看待气候责任,不难发现个人行为只是基于他们各自社会背景的行动,气候变化也只是社会正常运转的结果,虽然也与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相关,但并非全部,而是更多地体现在社会结构化特征方面.当今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结构性非正义,如果从这个视角来审视气候责任,这必然要求我们不仅仅是对可以追溯到个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承担责任,而且还应该在某种程度上对导致气候变化的结构性非正义负责.
结构性非正义;全球气候责任;社会联系模型
2021-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