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115.2013.04.011
规范对于事实与价值二分的弥合——论哈贝马斯道德哲学视域下事实、价值与规范的三分结构
自休谟明确设定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分立以来,横亘在两者之间的巨大鸿沟就成为后世哲学家不得不设法跨越的障碍.在道德哲学领域,元伦理学的开创者摩尔更是将以事实为基础推演出道德判断的论证模式称作“自然主义的谬误”,这也就在道德向度内彻底割裂了二者.为了克服这一问题,哈贝马斯抛弃旧形而上学的实体预设,将事实、价值、规范的三分结构整合入普遍语用学中,从而为道德知识之普遍性寻求到了坚实的基础.
普特南、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事实、价值、规范
B82-067(伦理学(道德哲学))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项目”商谈伦理学‘道德可证立性’概念的诠证逻辑”yzc12022
2013-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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