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115.2013.02.018
伦理实体的宗法模式与唐律的内生逻辑分析
关于“一准乎礼”法理逻辑的伦理建构,是从纵深层面探究唐律礼法融合的内在进路,以动态式的概念推演来揭示唐律的法理逻辑渊源.具体而言,就是以“仁”作为“一准乎礼”的论证基点,以“仁者人也”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法律终极诉求,从而催生出“己、家、国”之实体层面的逻辑递进性,这是以“仁”一“己”之间的规定性为逻辑起点、以“家国一体”为法律运行环境而构建“一准乎礼”法理逻辑演化的载体形态.
伦理实体、唐律疏议、法理逻辑
B82-051(伦理学(道德哲学))
山西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09014
2013-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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