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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9115.2013.02.016

“见死不救”入法的道德困境

引用
“见死不救”从道德视角来看可分为三种.对于损人利己的见死不救和损己利人的见死不救,前者严重违背基本道德,后者不违背基本道德,前者入法后者不入法,争议不大.使道德陷入困境的是“利人利己”的这种见死不救的情形,一个和受害对象并无特殊关系和联系的普通民众,在施救对自身并无危害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施救,法律是否有此要求,一直是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对自身并无伤害的施救并不是高级道德的要求,而是我们这个社会基本道德的要求,而基本道德的要求通常体现在法律中.

见死不救、法律、道德、入法

B82-051(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XFX001

2013-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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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1671-9115

43-1385/C

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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