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伦理与腐败问题
有人认为,儒家伦理是腐败的文化根源.本文针对这种观点进行驳难.首先,在“述旨”部分,就这种观点所涉及的儒家经典中的三章(《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章、《孟子·尽心上》“桃应问曰”章和《孟子·万章上》“象日以杀舜为事”章),本文陈述了历代注解中最值得重视的看法,以此作为分析相关问题的根据.其次,在“析理”部分,就持论者对这三章的过度诠释,本文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指出应当从美德伦理学的角度而非从义务论的角度去理解儒家思想,质言之,这三章都应当从“行乎中道”的角度去理解,而不能从抽象原则的角度去理解.最后,就持论者持论的不同层次,本文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圣人腐败论、伦理原则腐败论和文化心理腐败论是持论者持论的三个不同层次.前两个层次的漏洞比较明显,因此反驳也比较容易.比较特别 的是第三个层次.通过对文化心理腐败论的仔细分析,本文指出,认为儒家伦理是腐败的文化根源的看法实际上以大公无私的观念为基础的,这可能是持论者自己没有意识到也不愿意承认的一点.相比之下,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公不废私的思想则是一种更为平实、更值得欲求的伦理观念.
行乎中道、美德伦理、公不废私
B82-05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2-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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