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115.2007.03.014
哈贝马斯科技伦理观述评——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解读
哈贝马斯关于科学技术执行着意识形态的职能的思想,进一步发展了霍克海默和马尔库塞的科学伦理思想.同时这又是他试图进行历史唯物主义"重建"的序曲.哈贝马斯通过对韦伯的合理化的伦理观进行解析和批判,提出了交往关系的伦理解释框架,辨析了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化的社会制度背景,并认为,只有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制度框架的合理性才能直接同社会劳动系统联系在一起.科学技术成为第一位的生产力使国家干预活动的增加,同时技术与科学具有意识形态的作用.哈贝马斯揭示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新动向,也可以引发我们对科学技术的合理应用的思考.然而,在哈贝马斯关于科学技术意识形态化的批判中,的确存在着方法论的误区.
技术、科学、意识形态
B82-051(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东南大学社科预研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08-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