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115.2005.01.009
自尊自律自强——”私产入宪”后民企”人格”的自我提升
”私产入宪”意味着民企作为”权利主体”人格的真正确立.民企及其业主将以完全的独立人格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并将以”权利主体”的身份面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要求:由此,民企及其业主就应提升自己的人格境界,其突出的要求是,自尊,自律,自强.
民营企业、人格、自尊、自律、自强
B82-053(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8-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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