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8279.2007.02.036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析论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科学论断,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再认识,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坚持和发展,充分展示了党的非凡执政能力和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理论、理论创新成果、建设社会主义、中共中央、指导实践、执政能力、科学论断、本质属性、再认识、决议、会审
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