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2854.2005.08.034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引用
@@ 一、民事行为能力立法制度比较. 民事主体制度中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与权利能力制度、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制度等密切围绕主体展开有所不同.其与法律行为效力问题有着天然不可分割的联系,理论重心与价值判断往往非在主体自身而在法律行为效力是也.所以,考察各国民法的行为能力制度,主要是关注行为能力的样态划分及与各样态相关联的法律行为效力的价值判断.观各国民法可见,德国民法为典型的三级制,即将自然人划分为有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我国台湾民法、<民法通则>亦是如此;日本民法、法国民法为两级制,仅做有能力人和无能力人之分.

民事行为能力、反思与重构、能力制度

D9(法律)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6-4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理论学习

1671-2854

37-1309/C

2005,(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