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854.2005.07.050
浅论『自由刑单一化』
@@ 所谓自由刑单一化,就是取消不同种类自由刑刑种之间的差别,而将其归入一个刑种,刑罚的轻重只通过刑期的长短来说明.在当今多数国家的刑法中,自由刑在刑罚体系中仍居于主导地位,是一种最为主要的刑罚措施.而各国刑法又往往根据具体需要,将自由刑分为多种多样.例如,在现行日本刑法中,自由刑便包括三种形式:惩役、监禁和拘留.惩役和监禁期限相同,只是签证的执行要求服劳役,而后者则没有这项要求.拘留的期限为一日以上不满三十日.和监禁一样,拘留的执行也不要服劳役.又如,在1969年以前的联邦德国的刑法典中,自由刑包括重徒刑、轻徒刑、拘留和拘禁四种形式.不同形式的自由刑在适用对象、期限以及行刑等方面各不相同.
自由刑形式多样化,这种曾被认为行之有效,合于刑罚目的,并被各国刑法广为采纳的做法,在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刑法修改中,却成了一个争辩很多的问题.
自由刑、单一化
D9(法律)
2005-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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