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175.2015.05.014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主体结构及其运行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社会治理体制取得了创新性成果,主要表现为主体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创新.其主体由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四大治理主体构成一种线性关系和制度安排,包括内核层运行机制、保障层运行机制和任务层运行机制三大机制.这种主体结构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是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最优选择;这种主体结构下的运行机制在治理功能方面具有极强的扩散效应,具体包括"掌舵"效应"、增幅"效应、"协同"效应.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一要拓展社会治理主体结构外延,提升社区协商能力;二要深化社会治理运行机制内涵,加大联动治理力度;三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有效发挥治理功能扩散效应.
社会治理体制、主体结构、运行机制
D630(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CGL084;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项目219115140100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14M550127;负责人曾维和
2015-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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