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32/j.cnki.11-3953/a.2020.11.009
民主集中制与协商民主"互嵌"关系的三重逻辑论析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实践形式.二者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民主革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孕育而成,在理论内涵、价值目标以及实践路径上具有一定的"互嵌"关系.理论上坚持党的领导是其本质特征,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统一,也是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结合;价值取向上是尊重个性保障权利和凝聚共识规范权利的统一.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应以民主协商机制平衡"民主"与"集中"的矛盾,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完善协商民主运行程序,以理念教育和民主参与的训练厚植民主政治的文化土壤.
民主集中制、协商民主、统一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本文为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8ZZ01
202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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