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747.2017.06.011
公共服务创新——志愿性服务的逻辑与实现
我国正在大规模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因政府和市场的公共服务供给有限,志愿性公共服务作为供给主体正在以更为重要的角色出现在公共服务中,为公共服务的创新提供源泉和力量.同时,由于对志愿性服务的认知问题,志愿性服务供给仍受到一些制约.因而,政府应重视对个人的社会偏好行为的充分利用,激励志愿性公共服务,创造环境使志愿性公共服务更加专业化、固化,以更好地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共服务、志愿供给、社会偏好、创新
D4(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邻避设施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与路径优化》14BSH020;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发展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7-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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