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三条进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一表述被学界称为“四加一”,即前面四个体系之间用的是顿号,党内法规体系前面用的是逗号.这一表述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党内法规体系之间的包含关系,但是也再一次引发了长久以来讨论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问题——“四加一”的表述是否意味着将党内法规纳入到国家法律、如何理解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之间的关系?对于这个问题,大致有以下三条理解进路:
一、党内法规是“软法”
党内法规、软法、党内规范、依法执政
D9(法律)
2017-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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