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747.2016.10.013
保障党员权利:党内生活健康化的长久之计
在党内生活中长期存在着扭曲党员权利义务关系的情况,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有时往往片面强调党员“应尽的义务”、严重忽视党员“应有的权利”.在对待党员权利上,我们并不是坚持和体现“党员主体”的指导思想,而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组织本位”为基本指导,党员权利保障因此就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保障党员权利的指导思想上突出确立“党员主体”地位,是党内生活中必须长期注重解决的问题.
党内生活、党员权利、党员主体、指导思想
D20(建党理论)
201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