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747.2016.05.010
中国互联网领域立法体系化建构的路径
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不能仅着眼于立法的数量和速度,更应当注重立法的科学性.为实现我国互联网立法的体系化建构,必须明确信息时代立法更新网络因素全面介入的全局立法理念,平衡“防控”和“引导”两种价值取向的基本立法思路,树立网络主权维护,网络“无边界”特性和网络数据核心的立法视角,并着力推动网络信息数据、网络犯罪、网络政府建设和网络国际法输出四个重点立法领域.
互联网领域立法、网络社会、法律更新、体系化建构
D92(中国法律)
2012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信息时代网络法律体系的整体建构研究》12JZD039
2016-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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