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747.2015.01.009
立宪之后贵在行宪——实行宪治
一、从立宪、修宪到依宪治国
(一)“五四立宪”的得失
迄今法学界和政法界都公认,“五四宪法”是比较好的一部.“八二宪法”就是在“五四宪法”的基础上制定的.
“五四宪法”好的方面:一是一些公民基本权利,包括公民的公权利(政治权利)和私权利大多得到确认,共19条,加上总纲中有关保护公民财产权的5条规定,总共有24条.第八十五条还确认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第九十七条确认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控告的权利.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这种概括性的规定,言简意赅,排除了任何其他权力机关的干预,比“八二宪法”第126条列举式的表述更恰当.
“五四宪法”、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依宪执政
D6(中国政治)
2015-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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