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747.2015.01.007
法治政府的基本法则及其中国实践
为了实现党的十八大确立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这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从十年前的“依法行政”向当今“法治政府”的转变,意味着对政府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据统计,我国80%的法律、所有的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性法规都是由政府来执行的.这表明,在法律实施中,政府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行政机关同社会的关联度最强、连接点最多,也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和深深的困惑.
法治、政府、法治思维
D6(中国政治)
2015-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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