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747.2014.10.005
政府社会治理创新的行政法治研判
政府的社会治理及创新实践应遵循行政法治理念,行政法治的发展也必须积极回应社会治理创新的需求,为之提供相应的理念和制度保障.当前,政府社会治理在观念、主体、手段、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存在一些与行政法治不相适应的问题.破解之道在于加强行政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强化相关理论的适应性,体现社会治理观念的创新;修正“行政主体”理论,重塑“国家—社会—公民”的关系,反映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完善行政程序制度,构建参与式行政模式,搭建社会治理公众监督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应急法制建设,建立有效的社会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监督体系,保证社会纠纷化解机制的良性运作与衔接.
社会治理、政府职能、行政法治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4-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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