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5898.2023.01.007
信息服务算法中的老年歧视:定性、问题及解决方案
信息服务算法中的老年歧视存在多维度样态,具体表现为:大数据采集中存在年龄偏差,科技行业中存在刻板偏见,算法系统中存在年龄忽视,应用功能中存在老年排斥.这将导致数字鸿沟的扩大化、社会公共服务和治理的不平等化、网络欺诈或欺骗性营销风险的规模化.尽管我国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对老年人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范,但其中对于老年人数字公民赋权、算法基础数据的多元化及包容性、承担社会公共治理职责者的义务性要求均未提及.解决老年歧视问题的一般原则,应首先考虑老年人的算法参与权和其他数据权利,再考虑通过建立机制解决不利条件下老年人代表性不足的问题.只有通过规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义务、建立公共监督和治理机制两种路径,方能有效促进利益相关方力量的整合,建立无偏差的算法训练数据集,创建更具包容性和透明性的算法,改善老年人在人工智能世界的弱势地位,给予其应有的关怀和尊重.
算法、老年歧视、权利平等、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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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8.2(国际法)
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年度项目FJ2019ZTB085
2023-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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