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5898.2013.02.004
老年长期照护制度的筹资模式与政府责任边界
目前长期照护产业化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是长期照护费用支付能力问题.OECD国家分别建立了“单一制”和“混合制”两种类型的长期照护制度,两种制度下政府的责任有所不同.英、美则实行符合“自由主义”福利特征的“补缺制”长期照护制度,政府责任非常有限.这些做法都给中国发展长期照护事业提出警示,即建立公共长期照护保险计划必须遵照强制性原则以规避“逆向选择”,必须通过保险精算以实现制度内财务平衡,政府的责任重点应放在最弱势老年群体上.
长期照护、医疗救助、公共长期照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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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2.1(国家行政管理)
2013-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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