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086.2021.03.011
我国禁令救济之诉的竞争法边界研究——以华为诉欧盟中兴案为视角
为了保证创新的活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国家创立了专利制度,但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基于其优势市场地位有可能造成禁令权的滥用,反过来,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人也可能劫持专利权人,因而禁令救济权的适用条件与范围等问题是目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交叉领域受关注程度非常高的前沿与热点问题.鉴于此,本文以华为诉欧盟中兴案为例,比较分析各国相关案例的处理模式,从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哲学等多维视角,结合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诉讼法、法制史等理论,研究禁令救济之诉的竞争法边界,找到最佳的边界"平衡点",并且在实施许可标准、禁令限制和许可费的确定方面提出了些许建议.
禁令救济;标准必要专利权;竞争法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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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D923.4(中国法律)
本文系郑州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禁令救济之诉的竞争法边界研究——以华为诉欧盟中兴案为例"的研究成果
2021-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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