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格尔法哲学中的义务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6547.2022.08.007

论黑格尔法哲学中的义务论

引用
黑格尔在法哲学中对义务的探讨与一般意义上在个体品行方面的探讨有所不同,从伦理法(Sittenlichkeit)的角度上将国家视为实体/主体,在法哲学的视域中讨论政治义务而非个体义务和德性.个体在尽义务的过程之中,就实现了作为个体和国家的自由,国家作为伦理实体体现了普遍的自由,但个体的德性并不能体现普遍的自由,是作为个体的特殊品质(Virtuositaet),这种特殊品质是个体履行国家预先派定的义务并由此形成了稳定的品质.如果国家制度完善,那么德性就仅需要履行特定的义务;如果国家制度不完善,就需要个体的卓异德性起作用,给伦理实体以合理的建构.

黑格尔、义务论

B1(世界哲学)

2022-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6-5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理论界

1003-6547

21-1082/C

2022,(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