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47.2020.08.007
罗尔斯论自由的优先性
自由的优先性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核心之一.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对自由的优先性的论证是最完善的.从拥有两种道德能力——正义感的能力和善观念的能力——的自由而平等的个人出发,基于基本自由对两种道德能力的发展和运用的独特作用,罗尔斯为自由的优先性提供了六种根据,即平等的良心自由论证、手段论证、目的论证、稳定性论证、自尊论证和良序社会论证.考察这六种根据及相关问题后,可知罗尔斯对自由的优先性的论证并不完全令人信服.
罗尔斯、基本自由、优先性、道德能力
B1(世界哲学)
本文系2019年度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项目2019007
2020-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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