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47.2019.12.010
论地方立法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从重大决策等领域延伸到地方立法领域的,但其在地方立法中的定位并不明确,文本规范空洞而缺乏可操作性,实践操作混乱而缺乏有效规制,理论研究也不够充分.然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增强地方法规范的可接受性,以及地方法规范实施的实效性均有重要意义,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地方立法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从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制作评估报告和反馈等方面予以展开.
地方立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位、制度
D92(中国法律)
2020-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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