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区与行政区的适度分离——基于司法权中央事权的属性
行政权与司法权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权能,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会造成严重的司法地方化,司法地方化与司法权中央事权的属性相悖,有碍于国家法治的统一.我们建议通过跨行政区划设司法区的方式,从根本上杜绝司法地方化.
司法区、行政区、中央事权、司法地方化
D9(法律)
2017-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1-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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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区、行政区、中央事权、司法地方化
D9(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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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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