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纠纷解决理念下的法院调解改革走向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理念的引导下,ADR运动兴起,推动了法院在功能上的拓展.在我国,法院调解逐渐突破传统的诉讼调解形式,实践中开始引入司法ADR性质的非讼调解.随着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的修改,非讼调解制度被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被视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重大发展.下一步,法院调解改革的走向,是用多元化解决纠纷的理念推动法院转型,统筹好司法与社会调解两股力量,并发挥司法力量的主导作用.
多元化纠纷解决、司法ADR、法院调解、非讼调解
D9(法律)
2017-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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