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47.2016.04.012
财税法客观基础与理论边界
财税法的生成、存在、发展,则不论其客观生成与理论、学科存在并不依附于其他学科,因为它直接伴随着国家、包括政府或对国家管理的出现,故而直接出现而并非产生于在所谓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之后.财税法在这一客观基础上,具有特有的财税法理论范围、学科内在和发展趋向.为此,需要深刻研究财税法的经济关系社会化表现以及财税法理论与相关相近学科的不同,辨析和观察财税法所面向的客观边界与理论内涵.
财税法、客观基础、边界、学科范围
D922.2(中国法律)
全国“十二五”规划项目“公共教育财政适应国家财政体制改革与法律化研究”FFB110011;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点项目“辽宁新型城镇化财税法律政策研究”2016lslktzdian-03
2016-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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