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47.2015.05.010
论德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新版《循环经济法》与《德国资源效率计划》是德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存在双向促进与互为依存的关系.2012年6月,新版《循环经济法》取代94版《循环经济法》.新版《循环经济法》的宗旨是执行欧盟第2008/98号废弃物框架指令规定的义务责任,并基于欧盟标准进一步推动发展德国的废弃物管理制度.新版《循环经济法》规定了新的五层级废弃物等级序列,对于废弃物与副产品概念作出明确区分,并创设“废弃物抑制计划”体系;它在制度层面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使德国在实现真正的封闭型循环经济的目标进程中迈出扎实一步. 《德国资源效率计划》的宗旨是实现原料生产对环境影响的最小化;它明确划分了废弃物再利用与循环利用的界限,使循环经济法律目标从废弃物管理转变为国际水准的资源管理,从而革新与扩展了德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循环经济、德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研究” 07BFX047
2015-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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