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47.2014.11.018
论控制下交付的适用范围
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对控制下交付给予法律层面的确认,但是由于缺乏申请与执行程序的具体规定,控制下交付在侦查实践中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然而无论是构建程序性法律规范还是加强公安机关的实际应用,应当首先明确控制下交付适用于哪些案件,即控制下交付的适用范围。因此,本文从控制下交付的含义和基本属性出发,探究控制下交付的适用范围,并且对毒品犯罪控制下交付的案件适用特点做出进一步探讨。
控制下交付、含义、基本属性、适用范围、毒品犯罪
D925.2(中国法律)
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3FXC033的研究成果。
2014-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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