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47.2013.05.029
公共领域中的主体建构
哈贝马斯把公共性作为公共领域的政治原则,通过分析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形成与消解,为我们确立了公共领域的研究主题.公共领域和公共性原则的内容是由不同时代的主体所建构的,这种建构必然与主体自身的发展和对自身的认识相关.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建立在国家和社会分离的基础上,但也是私有者把自身虚构为一般的人的结果,因此,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还只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现.公共领域的真正确立还必须通过人的解放阶段,只有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主体与共同体之间的矛盾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公共领域、主体、人的解放、自由人联合体
B1(世界哲学)
2013-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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