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47.2012.07.022
单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之组合与专利申请新颖性之探讨
在《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的"单独对比"原则,系直接排除单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之组合破坏专利要件之新颖性。本文提出以"是否所属同一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方案、预期效果"来界定单一份对比文件,再配合"直接、毫无疑义"来认定多项技术方案之组合是否会破坏申请案的新颖性。期望提高获证专利的专利性,并降低专利权间的竞合问题。
技术方案组合、抵触申请、新颖性
D923.42(中国法律)
2013-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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