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47.2012.06.064
浅谈电视法制节目的“故事化”
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2000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统计,45个全国卫星频道中,已开办了法制专栏的有33个台,不少电视媒体因法制节目办得有声有色而名声大振,法制节目也与时俱进,逐渐成为各电视媒体的强档或金牌节目。虽然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在不断成熟和完善,但是目前众多电视法制节目的"故事化"也出现了不少通病,如电视法制节目在选题上的错位,报道方式的偏颇,报道意义上的失衡,已经成为限制电视法制节目发展的主要障碍。电视法制节目要想真正担负起普法和释法的社会责任,就必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在分析我国法制节目现在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阐述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特点与"故事说法"的关系,并试图从中找到适合中国电视法制节目"故事化"发展的道路,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电视法制节目"故事化"中存在的问题。
电视法制节目、故事化、故事说法
G222.3(广播、电视事业)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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