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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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6547.2006.10.033

侵占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引用
侵占罪的设置在罪状、法定刑和诉讼形式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笔者认为应将刑法典第270条修改为:"拒不退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立法缺陷、完善

D914(法学各部门)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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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

1003-6547

21-1082/C

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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