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47.2006.04.040
价值:实践的合目的形式
何为价值的本质?本文认为,既不能把价值的本质归结为主体的心理需要和满足,也不能归结为客体的属性和效应,而应从价值内容和形式的矛盾关系入手,来认识由此而引发的主体的目的性和客观形式或普遍形式的矛盾,这一矛盾正是人类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实践的合目的性与实践的合规律性的各种形式的矛盾,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了价值哲学本质的依据.把价值的哲学本质规定为实践的合目的形式,为价值的存在和价值行为的标准提供了统一的理论基础.
价值、价值本质、价值标准、实践
B0(哲学理论)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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