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547.2005.12.004
公务员重大过失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探析
公务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是否应由公务员个人承担责任,这似乎是被学界忽略的问题.在实践中,大部分行政赔偿案件都是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公务员基本上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做无法切实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职责统一的原则.借鉴其他国家相关制度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应当要求有重大过失的公务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公务员、行政侵权、行政赔偿、重大过失
D6(中国政治)
2006-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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