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234.2022.02.027
论法益视角下高空抛物罪的规范构造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将高空抛物入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然而,高空抛物罪的规范构造缺乏实质性内涵,以致于实务部门陷入有罪名却难适用的窘境.因此,在厘清本罪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的基础上,对本罪的客观要件以及主观要件加以认定,以期为实务部门提供一些可行的裁判思路,从而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高空抛物罪、构成要件
D924.36(中国法律)
2022-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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