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234.2020.09.031
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 ——以法律解释学为中心
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被普遍认为与国际通行的票据无因性原则相抵牾,以至要求修法的呼声日盛.然而在当前社会形势下,金融市场仍有待进一步完善,金融秩序仍需强调安全性与稳定性,修法未必是最佳路径.而有效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或亦可使其自洽于票据法体系而无伤法律的稳定性.
票据法、无因性、法律解释
D912.28(法学各部门)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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