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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2234.2019.04.036

债权加入未经登记对最高额抵押权效力之影响——兼评指导案例95号

引用
债权加入是否需要办理最高额抵押权之变更登记,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债权加入之时点进行判断.债权加入发生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后,若加入后之债权总额仍在最高债权限额内,虽未办理变更登记,亦不影响最高额抵押权之效力.债权加入后之债权总额未逾越最高债权限额时,对利害关系人之利益不生影响,债权加入后之债权总额逾越最高债权限额时,未经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不应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债权加入、指导案例95号、最高额抵押权、最高债权限额、变更登记

D923(中国法律)

2019-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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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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