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234.2019.01.014
生命、财产和自由:从自然法到人权理论
从"自然法"到"自然权利"再到"人的权利"是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主线之一.自然法萌芽于古希腊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并由斯多葛派正式提出.现代社会以来,霍布斯首次将自然法发展为自然权利理论,并以生命权为核心.洛克进一步将霍布斯的生命权发展为财产权,认为财产是生命和自由的基础,这种理念深深地影响了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并使自然权利开始向人的权利演变.卢梭重新发现了社会,主张人的根本权利不是霍布斯认为的生命或洛克强调的财产,而是比生命和财产更重要、更宝贵的自由.
自然法、自然权利、生命、财产、自由
D082(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2019-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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