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234.2018.03.029
公司决议瑕疵制度研究
当公司、企业在通过一系列程序,最终形成的决议文件在某些方面存在或大或小的瑕疵时,为了股东自身的合法利益或者为了保障公司、企业的正常对外经营,相关当事人会对该决议文件提出异议,并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该制度即为公司决议瑕疵制度.通过结合《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探究公司决议瑕疵之诉的类型,公司决议瑕疵之诉事由,以及公司决议瑕疵的效力问题.经过对比相关法律条文,希望在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解读的同时,发现其中的缺陷和不足.
决议瑕疵、决议不成立、完善
D922(中国法律)
2018-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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