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234.2016.07.043
集体林仅抵押贷款中农民的失地风险及其管控
我国的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对法律法规的突破及其自身的不完善导致了林农失地风险,集体林权承包期限过短及评估制度的不完善进一步增加了林农失地的可能性.因此,在推进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制度、延长集体林权承包期限及完善森林资源评估制度以减小林农失地风险并重视在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问题.
集体林权抵押、失地风险、承包期限、评估制度
F832.4(金融、银行)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11-12D350;安徽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SK2016A0900的研究成果
2016-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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